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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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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助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点击量: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要求,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会议关于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部署,现就坚定不移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强力推动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通过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改革目标

    聚焦产业真需求、科研真问题,以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为主线,通过“企业定制化培养”(产教融合)或“科研项目实战训练”(科教融汇)路径构建“半年以上深度实践+学分认定”的育人新模式,打造“企业高校科研平台”三方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从学科逻辑向产业需求与科研前沿双向适配转型实现“课程体系重构、学分认定创新、考核评价多元”的突破性改革。

    三、改革要求

    实施范围

    1.产教融合:对接行业龙头企业真实痛点,制定半年期在岗培养方案(可分段实施)。

    2.科教融汇:依托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以项目成果替代部分课程学分。

    3.各学院须至少选取1个专业的1个年级(大二或大三)开展试点,后续年级持续深化。

    二)学分与考核

    1.企业实践需满半年,可认定为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或课程学分。

    2.科研项目需明确阶段成果(如专利、论文、竞赛奖项由学院制定“成果学分”兑换细则。

    三)教师工作量

    建议实施专业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企业/科研导师),工作量核算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计算系数,并纳入年度考核。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研究科(不限格式,但需要提交试点专业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并提供学院培养方案修订的会议纪要)。方案中要明确具体试点项目以及教师工作量核定与考核评价、学生成绩考核、学分认定或替代等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在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如期实施。

    五、其他

    1.学校审核。教务处、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对学院拟定的实施方案给予政策指导开通政策绿色通道。

    2.各实施专业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为期半年的具体实践。

    3.联系人:周静,邮箱:1014633200@qq.com

     

                                                        教务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