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要求,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会议关于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部署,现就坚定不移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强力推动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通过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改革目标
聚焦产业真需求、科研真问题,以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为主线,通过“企业定制化培养”(产教融合)或“科研项目实战训练”(科教融汇)等路径,构建“半年以上深度实践+学分认定”的育人新模式,打造“企业-高校-科研平台”三方协同育人新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从学科逻辑向产业需求与科研前沿双向适配转型,实现“课程体系重构、学分认定创新、考核评价多元”的突破性改革。
三、改革要求
(一)实施范围
1.产教融合:对接行业龙头企业真实痛点,制定半年期在岗培养方案(可分段实施)。
2.科教融汇:依托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以项目成果替代部分课程学分。
3.各学院须至少选取1个专业的1个年级(大二或大三)开展试点,后续年级持续深化。
(二)学分与考核
1.企业实践需满半年,可认定为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或课程等学分。
2.科研项目需明确阶段成果(如专利、论文、竞赛奖项等),由学院制定“成果-学分”兑换细则。
(三)教师工作量
建议实施专业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企业/科研导师),工作量核算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计算系数,并纳入年度考核。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研究科(不限格式,但需要提交试点专业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并提供学院培养方案修订的会议纪要)。方案中要明确具体试点项目以及教师工作量核定与考核评价、学生成绩考核、学分认定或替代等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在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如期实施。
五、其他
1.学校审核。教务处、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对学院拟定的实施方案给予政策指导,开通政策绿色通道。
2.各实施专业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为期半年的具体实践。
3.联系人:周静,邮箱:1014633200@qq.com
教务处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