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对于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变革影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2025届理工科本科毕业生开展,鼓励其他年级、学科专业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5年6月17日—6月29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登录国家智慧高教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进行学习。
(一)选学人工智能通识课。自主选学一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掌握人工智能的发展背景、基本原理、前沿知识和伦理规范。
(二)选学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自主选学一门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程,提升跨学科知识融合和迁移创新能力。
(三)学习大模型应用公开课与自主测评。自主学习一门国产通用大模型应用公开课,实操学科垂直模型工具,开展人工智能素养能力自主测评。
四、学分认定
(1)2025届本科毕业生参与学习以上任意一门课程并获得平台的学习证书后,可认定自然科学与技术工程模块通识选修课学分1分。
(2)2022级本科生可根据相关文件认定第二课堂学分;2023、2024级本科生可根据相关文件认定第二课堂积分。
五、其他要求
(一)通识学分认定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参加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并于2025年6月29日前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参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科邮箱gdtsjyk@163.com。联系人:蒋老师,0773-3569669。
(二)第二课堂学分/积分认定
第二课堂学分/积分认定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傅老师:18007737749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2. 桂教办〔2025〕748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4. 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