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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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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1日点击量:1124

    各学院及同学:

         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应认真制订本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资源、师资等条件拟定选拔条件和接收计划。接收人数应对照本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且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招生人数30%。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以及浓厚的专业兴趣和专业潜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距离毕业时间前一学年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4.应予退学的;

          5.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

          6.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中职升本、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位学生等特殊录取类型的;

          7.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只能在本项目内转专业,北海校区的学生只能在北海校区内转专业,退役或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学生在校期间仅能转一次专业,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也不可再申请转入其它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一)方案报送及公布 2025422前各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和电子版报送教务科。实施方案及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后425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需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拟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等)、工作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及接收方式、考核时间与地点、咨询与投诉方式等。

    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以及教学资源、学生规模、师资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转专业宣传:2025426-430日,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宣传资料、咨询电话等,开展线上宣传。

    学生申请:202556-526日,学生在本科教学信息平台中填写申请并按拟接收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接收学院考核:2025527-613日,接收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参加考核。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各学院需在学院公示转专业拟接收名单613日前学院将公示期满无异议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科。

    (五)学校审核:20256旬,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最终以学校正式下文为准

           四、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本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下学期再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接收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联系廖老师    电话:2291379

     

     

                                     教务处

                                     2025411

    附件1:2025年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