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工作责任,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统计范围:2023—2024学年实验室数据。
3.工作流程:各教学单位先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9月23日前在本科教学信息平台中完成填报;从系统导出填报完成的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北海校区需填报基表七),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到26919437@qq.com。
4.未尽事宜,请具体咨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2292292。
教务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