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学校2018年春节寒假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1月19日,教务处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一、要求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加热设备、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电源插座等要重点检查。 二、寒假期间,不开展工作的教学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和门窗,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必须上锁保管,并确保所有应急设备能正常使用。继续使用的教学实验室,或需通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实验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用电、用水和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