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培训方案》的通知》(桂电教[2008]13号)的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在对去年专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拟定2014年本单位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计划的制定要求针对性强,紧密围绕教师专业教学技能这个核心,使参加培训教师加快熟悉相关课程及教材的内容、重点、难点的处理,提高专业知识教学水平。
2、技能培训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每年度不少于10次。其中,课堂教学方法(教学经验)研讨会、报告会总次数不少于5次。每项培训活动目的明确,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3、每学期各单位计划内的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开展情况按教学日历上规定的时间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单位的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10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作为教务日常检查的依据。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