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23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厅函2023〕51号),经有关单位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模范集体推荐名单艺术与设计学院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3—2023年10月19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1.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信、电话等形式向学校党委统战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人员和内容将严格保密。

2.受理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电话:0773-2233475。

 

党委统战部

2023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