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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内设科室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建设科工作职责

1.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和部署;

2.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教育、先进评选、典型宣传等活动;

4.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及建档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岗位评聘、考核评价、职务(级)晋升等工作,开具教师师德师风证明;

6.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情况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7.做好部门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人才开发科)

1.制定、完善人才引进相关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每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事代理进人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面向国内外多渠道宣传引进政策、发布引进需求、并组织各用人单位外出招聘。

4.高层次人才的洽谈、来校接待、请示报批、协议签订工作。

5.新进人员报到手续办理、档案到校情况跟踪,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发放和住房协调。

6.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后的试用期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7.组织实施空岗补缺招聘和科研团队自聘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人事科) 

1.学校人员编制管理。

2.学校机构设置与管理工作。

3.教职工校内调动、返聘等人事调配工作。

4.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6.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管理及培训。

7.教职工离职受理及离职手续办理。

8.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的审批、工作证明办理。

9.校外兼职审批及管理。

10.各类人事系统、年统等业务范围内的人事数据维护及统计工作。

11.协调处理用工纠纷及业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12.全校非中干涉密人员入职资格审核、考核、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

13.教学单位院长助理选聘管理。

14.人事处公章管理。

  

人事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师资建设科)

1.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

3.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管理与服务。

4.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管理工作。

5.教师培训培养、管理与服务工作。

6.教师国内外研修访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薪酬管理与福利保障科)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和学校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学校教职工的薪酬福利规划工作。

2.负责教职工日常工资审核与发放工作。

3.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和工资系统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退休和延退手续办理工作。

6.负责遗属抚恤、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审核和发放工作。

7.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及请假审批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公积金缴纳人员条件审核工作。

9.负责开具工资收入证明。

10.负责填报上级部门的各种工资性报表,各种工资性数据统计工作。

11.负责做好日常工资和社会保险相关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12.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绩效分配方案。

13.负责二级单位日常绩效(20号工资)的发放。

14.指导及督查二级单位绩效分配情况,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拨预留绩效包干经费和年度考核绩效。

15.负责指导并审核教学单位制定的绩效分配方案,并对制定过程进行监督。

16.负责学校教职工绩效经费预决算工作。

17.负责非教学单位实绩工作部分一级指标的考核工作。

18.负责学校绩效总量申报和台账上报工作。

19.负责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绩效的检查工作。

20.负责绩效数据分析,为学校薪酬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决策依据。

21.负责绩效相关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干部人事档案科)

1.拟定相关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3.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5.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及管理工作;

8.落实档案“六防”(防火、防潮、防盗、防光、防蛀、防高温)措施,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称改革办公室职称服务科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政策和学校发展定位,做好学校职称政策的规划与制定工作。

2.负责学校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培训指导。

3.组织开展学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评评审工作。

4.负责学校非自主评审系列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推荐上报等工作。

5.组织开展学校职称认定工作。

6.组织开展学校职称重新确认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委库的组建、推荐和维护工作。

8.负责学校职称证书在线审验、遗失补办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对应备案工作。

10.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宣传以及专业科目学时认定、登记工作。

11.负责全校职称数据汇总、上报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12.做好职称评定相关档案归档及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