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交流聘用闫仕华同志的公示 |
| 2026-07-23 16:01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及学校人才引进相关要求,现将拟交流人员闫仕华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 闫仕华,女,1980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原聘天津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现拟聘我校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010年3月首次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公示人员相关情况,请于2026年7月29日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地址:花江校区办公大楼406室,电话:0773-2208378)。以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6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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