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集中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1

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稳妥有序地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集中接种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属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部署要求,20211222日起在学校设集中接种点,分批次开展加强针集中接种工作。为保障接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根据属地疾控部门要求,已接种北京生物(含兰州生物、成都生物、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含大连科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学生和教职工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

根据属地疾控部门要求,此次不开展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不开展18岁以下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二、接种时间安排

1.花江校区

接种时间:1222日下午、23-25日(全天)。接种时间会随任务需要而调整,请广大师生及时关注学工、人事及各相关学院的最新通知。

接种地点:花江校区球类馆。

接种安排:教职工安排以人事处通知为准,学生安排以学生工作部(处)通知为准。

2.北海校区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由北海校区根据属地部署自行安排。

三、需要携带的证件和凭证

校园一卡通、居民身份证和第二剂次接种凭证(手机截图也可)。

四、接种注意事项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师生员工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接种前准备

1.了解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和流程,确定校内接种地点,穿着容易露出肩部的衣物,佩戴口罩,准备好校园一卡通、居民身份证和第二剂次接种凭证;

2.加强针疫苗的生产厂家应与已接种第二剂疫苗的生产厂家一致;

3.自行下载、阅读并填写《新冠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附件1);

4.微信扫描“广西疾控GXCDC维码,填报个人信息,系统生成预约登记码并截屏保存备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

(二)接种程序

在分诊处,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第二剂次接种凭证、《新冠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本人签名)等进行预检。

在登记处,出示“广西疾控GXCDC机微信个人信息登记码、第二剂次接种凭证、《新冠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医生签名),领取《疫苗接种单》。

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凭《疫苗接种单》至相应疫苗接种台排队接种加强针疫苗。

(三)接种后观察与登记

接种后,需在留观区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的方可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由于个体差异,部分人接种后可能会出现接种部位局部的红肿、疼痛、硬结或发热(一般不超过38℃)、头痛、眩晕、恶寒、乏力等全身不适表现,这些表现可能是由于受种者个体差异及疫苗本身的特性导致的,一般2-3天即可自行缓解。如上述表现不能自行缓解甚至加重,或出现其他问题请立即报告辅导员及校医院,必要时及时就医。接种后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动员组织、政策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接种疫苗加强针的责任和义务意识,确保如期顺利完成我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二)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根据《关于成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电〔202115号)要求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三)请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做好相关教学任务的调整安排;请党政办公室统筹,校医院、保卫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宣传部、后勤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团委、体育部等单位协助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各时段分批接种疫苗加强针的具体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武汉生物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加强针,在秀峰区新冠病毒疫苗大型临时接种点(秀峰区琴潭道15号清华园商业广场3楼)接种,由学校统一收集名单,联系组织安排接种。

(二)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冠病毒疫苗,上级没有供应给桂林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强针建议联系原接种单位或联系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预约接种(咨询电话0771-5672212)。

七、学校疫苗加强针接种咨询热线

校医院:0773-229333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1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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