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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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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校园网 2025-03-28 10:29   审核人: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节前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过节思想防线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酗酒赌博、赠送礼品;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搞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借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十个严禁”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1-12388

网上举报:http://guangxi.12388.gov.cn


驻校纪检组  

校纪委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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