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指南
育有于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的夫妻,方可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
(一)从未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如需补办,请在广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网上办理平台注册账号并申报。(方法如图)

(二)后续程序,请按照遗失《独生子女光荣证》后补办理情况说明流程办理。
二、遗失《独生子女光荣证》后补办理情况说明(退休人员增资专用)的流程
(一)前期材料准备
需先在本人所属单位或分工会,按提供的模板(模板附后)办理并获取《教职工生育子女情况说明》。
(二)校工会审核与情况说明开具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校工会429 室,交由魏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校工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1、前期在所属单位 / 分工会办理的《教职工生育子女情况说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若婚姻状况为离婚,需提供离婚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户口簿(若子女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需同时提供子女户口簿及父母双方户口簿);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声明。
(三)后续盖章与审核流程
1、完成校工会审核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盖章手续;
2、社区盖章后,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街道办(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退休教职工通常前往东江街道办),办理盖章手续;
3、街道办盖章后,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含此前已盖章、审核的文件),到所属辖区卫健局(如七星区卫健局),完成最终审核及盖章;
4、卫健局审核通过后,持所有材料前往社保局,或负责薪资管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增资手续。
(四)重要提醒
补办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提交信息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补办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本次补办的情况说明仅用于退休人员享受独生子女政策相关待遇,严禁用作其他用途。
退休人员尤其注意证件留存与复印件备份,确保各环节材料一致。
情况说明模板内容如下:(如有特殊情况,依实际情况进行描述夫妻双方的婚姻及生育状况进行说明,所属单位或者分工会负责人务必审核清楚是否是独生子女。)
教职工生育子女情况说明
兹证明我单位教职工XXXX(身份证号:XXXX)与 XXXX(身份证号:XXXX),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办理结婚登记,属初婚。育有一子(女),生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取名:XXXX,身份证号:XXXX,系独生子女,至今未再生育、收养、抱养小孩。
未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特此说明。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XXXX办公室
签字及签章都要有
20XX年XXXX月XXXX日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校工会魏老师,办公地点:花江校区办公楼4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