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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5-04-27 点击数:10

 

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规范办学,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机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原则,严格满足转专业约束条件和约定规则,严谨执行转专业相关程序;

2.学生自愿报名,学生专业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转专业工作有序开展,结果公平公正,特成立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和转专业公示名单的审定,转专业报名、审核和选拔考核等工作的组织,转专业工作过程监督和投诉意见处理等事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龙雪梅  刘期怀

副组长:龙腾飞  吴孙勇  李郴良  祝光湖

  员:李姣芬  林尤武  覃永辉  蒋贵荣  蒋英春

        王      艳  粟阳杨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为赖艳,成员为黄芳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开展各项转专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和审核申请学生是否达到转专业条件;负责实施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接收专业及计划转入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最大)转入人数

1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20

2

应用统计学专业

15

3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8

四、接收基本条件

符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中有关规定,原专业为工学、理学专业或高考科目为理科的2023级或2024级学生,取得所修专业培养方案截止202556日前应修课程(不包含通识选修课)的全部学分,必修课程(不包含体测)每门成绩60分(含)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入我院专业。

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于2023级学生,学生所在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中的高等数学A1-A2、高等数学B1-B2、高等数学C1-C2、线性代数A、线性代数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等数学类课程平均成绩80以上且学分绩排名在本年级所修专业前50%或学分绩80以上;

(二)对于2024级学生,要求学分绩排名在本年级所修专业前50%

(三)对数学或统计确有兴趣且有突出特长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及录取办法

考核内容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汇总以下方面来确定接收人选:

1.原专业应修课程成绩

2.转入学院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成绩;

3.面试成绩;

4.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爱好、兴趣、潜力等。

录取办法

    学院采用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录取按总成绩大于60分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意向专业。若排名靠前学生放弃转专业,则依次递补。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100*40%+面试综合成绩100*60%。

六、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

426-430

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并启动宣传咨询工作。

(公布网址:https://www.guet.edu.cn/dept7/

2

58-526

学生提交申请

注:在本科教学信息平台中填写申请,高考科目为理科的非工学理学专业的学业优秀学生需将高考科目为理科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67840299@qq.com

3

527-68

学院审查

(学院组织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参加考核

4

610

学院在网站公示拟接收学生名单。

、递交申请联系人、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芳老师  

咨询电话:0773-2211272

投拆电话:0773-2211272

邮箱:467840299@qq.com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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