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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1-23 19:05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方式

()推免直博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达到学校各学科申请考核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或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在学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推免直博生招生相关事宜详见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

、招生专业、导师与规模

我校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31,招生专业、导师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情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59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其余要求详见附件3。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6.申请者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满足所报考学科制定的招生专业应符合的具体外语能力、科研水平、论文等要求,学术学位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专业学位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中1345条规定;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4.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符合各博士专业依托学院制定的本专业选拔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或工程实践能力,表现出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工程实践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

5.申请者硕士生指导老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申请硕博连读。

、报名流程与时间

(一)申请考核报名及审核程序

1.网上报名:自查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5214日至314,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报名信息提交后,暂不缴费,待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在复试前按要求进行缴费。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2025315-31,向报考学院邮寄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手写意见同意***报考2025年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后,加盖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模版于报名网站下载,按表格说明填写后,加盖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

3.    

《专家推荐书》

模版于报名网站下载;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级专家推荐,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校内专家加盖专家所在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两套,均要求原件

4.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两份,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

两份,复印件

6.    

学历认证材料

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两份,复印件

7.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若从档案中提取复印的,需由复印部门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申请考核”考生外语能力、科研水平证明材料

各专业规定的申请考核英语水平要求和科研成果要求的证明复印件

两份,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罗列顺序分套装订所有考生均通过邮寄报名材料至各学院。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报考资格预审,相关材料原件在复试前补审。

邮寄截止时间为2025331日(以快递系统查阅为准)。建议考生采用顺丰邮寄报名材料,并留意快递送达情况。邮寄地址如下:

学院

邮寄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001机电工程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机电大楼409

陈老师

0773-3569218

002信息与通信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信息与通信学院大楼127

陈老师

0773-2231981

003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第教学楼509

黎老师

0773-2256932

005商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文科楼507

冯老师

0773-6550011

008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花江智慧谷3号楼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大楼3-519

李老师

0773-2208106

0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第四教学楼5楼509室

周老师

0773-2231918

017光电工程学院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花江智慧谷2号楼光电工程学院大楼2313

王老师

0773-2675605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按照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排除学术成果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对其基本报考条件、外语水平、学术成果等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确定申请考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申请考核的复试由学院组织,原则上在20254月底前组织完成(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参照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硕博连读报名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自查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5214日至31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报名信息提交后,暂不缴费,待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在复试前按要求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报名通道单独设立,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类别,按系统提示选择对应的报名端口。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于2025316-31日,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由考生硕士所在学院手写意见同意***报考2025年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后,加盖学院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模版于报名网站下载,按表格说明填写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

3.    

《专家推荐书》

模版于报名网站下载;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级专家推荐(其中一人必须是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若申请者硕士生导师非教授级,需再补充一位教授级推荐专家),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校内专家加盖专家所在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两套,均要求原件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

5.    

报考补充材料

相关的论文、科研、专利或获奖证书等成果复印件

两份,复印件

6.    

定向就业补充材料

如申请者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须经原定向单位同意,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原定向就业单位公章

两份,均要求原件

各学院接收报名申请时间及地点如下:

报考专业

交表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交表地点

080200机械工程

2025316-31

花江校区

机电大楼409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2025316-31

花江校区

信息与通信学院大楼127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2025316-31

花江校区

教学楼509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2025316-31

花江校区

文科楼507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2025316-31

花江校区

花江智慧谷3号楼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大楼3-519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2025316-31

花江校区

第四教学楼5楼509室

080300光学工程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2025316-31

花江校区

花江智慧谷2号楼光电工程学院大楼2313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研究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

3.“硕博连读的复试由学院组织,原则上在20254月底前组织完成(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参照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各专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具体选拨办法和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并公布。

考生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

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后提交一个月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至复试学院

、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申请-考核根据申请材料考评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复试成绩不及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目不及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可不转入,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入学

(一)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秋季入学,按我校2025年研究生入学须知(另行通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录取新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三)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及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费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学年,最终学费标准以当年广西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直博生学制5年,其余博士生学制4年。

、奖助

学校对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岗位资助学生学习和生活,符合条件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构成一览表》(附件4),最终执行以我校当年研究生奖助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地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行政楼202室。

联系电话:0773-2322180

(二)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2290659(纪检组)。

(三)学院联系方式:

https://www.guet.edu.cn/yjszs/2023/0206/c4246a37488/page.htm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十三、其它

(一)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定期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二)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报考专业所属学院咨询。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核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提交相关认证报告,提供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因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5年的招生名额。

(五)在职考生报考前,请务必与工作单位沟通协商。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简章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上级文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学术学位).pdf

附件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专业学位).pdf

附件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构成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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