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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进入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2023-05-25 15:50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初试成绩情况,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进入复试的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单科线

总分线

机械工程

≥24分

≥130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

≥19分

≥101分

网络空间与安全

≥23分

≥122分

仪器科学与技术

≥35分

≥178分

光学工程

≥25分

≥144分

  学校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科目单科线、总分线。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基础上,自行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科目单科线、总分线,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相关说明:

  一、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复试,各学院复试相关通知链接见下表:

  

学院名称

复试相关通知链接

(含各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等,陆续更新)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办法

https://www.guet.edu.cn/dept1/2023/0529/c1726a95426/page.htm

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https://www.guet.edu.cn/dept1/2023/0529/c1726a95427/page.htm

信息与通信学院  

信息与通信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https://www.guet.edu.cn/dept2/2023/0526/c948a95349/page.htm

信息与通信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https://www.guet.edu.cn/dept2/2023/0526/c948a95350/page.htm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https://www.guet.edu.cn/dept3/2023/0526/c2065a95265/page.htm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https://www.guet.edu.cn/dept3/2023/0526/c2065a95264/page.htm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https://www.guet.edu.cn/dept8/2023/0525/c1197a95228/page.htm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https://www.guet.edu.cn/dept8/2023/0525/c1197a95231/page.htm

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

https://www.guet.edu.cn/dept16/2023/0526/c1545a95271/page.htm

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https://www.guet.edu.cn/dept16/2023/0526/c1545a95272/page.htm


  二、复试缴费

  我校复试费120元/人。请复试考生于复试前缴纳。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须准备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科研、论文、获奖、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等各类便于专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的证明材料;

  4至少10分钟PPT的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背景及未来学习研究计划;

  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复试主要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听、说等外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各学科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事宜请留意后续通知。 

  四、录取

  1.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外语笔试成绩+业务课1笔试成绩)÷2×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

  2.排名办法

  录取时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业务课1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未参加复试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同等学力复试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体检不合格者等,不得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具体的复试要求及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2.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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