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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电学〔2022〕20号)

2022年12月27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21227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文件精神,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以赴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建设电子信息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深入实施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服务自治区人才需求,推进供需精准对接,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毕业生更多向八桂地区、向基层服务流动。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高位统筹,周密部署,抓“实”工作成效

1.夯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书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就业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二级学院主体抓”的工作体系,由上至下,由点及面统筹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各二级学院、北海校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就业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判形势,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2.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全方位主动拓展就业资源,不断加大对毕业生的岗位供给。校领导、各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走出去”开拓区内外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推动校企双方在挖掘岗位资源、扩大就业规模、精准供需对接、建立实践基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并以此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与用人的反馈,从适应市场需求的角度,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更好促进供需匹配。

3.实施“网格化”分工包干工作模式。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全校总动员管理体系,实施“多层面、网格化、小单元”的就业工作管理模式。各二级单位将毕业生按专业、班级、“一站式”社区、毕设导师等为单位分工包干,按照时间节点、预期目标、工作任务,逐层逐单元落实目标责任主体,把指导服务力量延伸到“最后一米”,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掌握学生就业动态,精细化提供就业帮助。

4.推行“职业生涯校友导师计划”。全面加强在校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和实效,将就业意识和就业观的培养进一步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利用好学校各地校友资源,在本科新生班级当中实施“职业生涯校友导师计划”,以更好帮助学生了解行业产业前沿,提升就业竞争力和胜任力。

5.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保障机制。建立“学校主导、部门主抓、学院主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培养—就业”多部门全链条协调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树立结果导向和产出导向,一切为毕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服务。持续做好“广西青年爱广西”“校友企业招聘专项行动”“团团微就业”等多部门联合的品牌性就业活动,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资源汇集、供需匹配,抓“稳”就业质量

1.持续深化“留桂就业”行动。坚持将留桂就业作为工作重点,继续推进“留桂就业岗位挖掘与供需精准对接”一体化工作机制,持续实施“留桂就业”专项攻坚行动,加强区内校地多元合作,优化区内就业供求内循环,构建“培养+就业”相融互通新路径,稳定和扩大毕业生留桂就业数量和质量。为毕业生提供留桂政策解读、就业咨询、岗位供给等服务,增强毕业生对广西就业环境、政策和企业的认同感,引导更多毕业生留桂就业创业,构建区内桂电人才“蓄水池”,进一步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广西产业布局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创新开展专业和行业专场招聘。在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招聘模式,抢抓就业工作关键期。根据市场形势和学科专业分阶段、分时段、分地域、分类别举办“定制类”供需对接双选会。根据学校文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就业工作实际,多方筹措资源、补足短板,有针对性地、精准化地开展访企拓岗,创新开展“文科专场”“艺术设计类专场”招聘会,尽可能从专业覆盖面上满足学生就业岗位需求。

3.推动就业服务转型升级。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模式,推动线上就业服务转型升级,在信息发布、人岗匹配、就业服务等环节,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措施。指导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用好“24365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高校毕业生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及时将就业岗位、政策、指导课等信息精准送达每一名毕业生。加强就业安全教育,督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

4.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组织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基层就业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党建工作组织员”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校继续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对相关科研团队科研助理招聘给予经费及政策等支持,保障科研助理岗位薪酬、社保、档案等要求,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

5.加强政校企战略合作。深化政校企科教、产教融合发展,瞄准经济发展走势、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对口企业,建立良性政校企合作关系,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机构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主动邀请一批人才需求多、发展潜力好、联系较密切的企业进行线上线下双向对接,积极引导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和技能指导。建立常态的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不断增强学生所学专业与求职岗位的适配度,培养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人才。

6.开展就业课程教学改革。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全学段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课程不少于38课时。实施就业研究与教改活动,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队伍和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学院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要深入学生作就业观教育报告至少1场。举办形式多样的职业生涯规划赛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做好集成电路微专业、相关专业人才定制培养班建设,以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就业指导课程教师要积极宣传动员学生参与定制班就业,做好学生就业观、择业观、职业生涯发展教育。

(三)聚焦重点、兜底保障,抓“细”群体帮扶

1.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原则,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有残疾的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安排专人对重点群体毕业生实行100%就业帮扶,了解帮扶对象学业状况与就业意愿,动态掌握求职进展。在毕业生离校前至少完成3次有效谈心谈话、3次有效岗位推荐,确保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本校平均水平,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在7月底前全部实现就业。

2.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帮扶。切实加强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服务,精准掌握毕业生就业状态和择业需求,完善实名信息。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续开展“一对一”就业状况跟踪调研和指导服务。对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更新完善就业数据库。关注往届续读学生和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努力实现2023届离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2022届。

3.推进“宏志助航计划”培训见行见效。以提升综合素质和加强能力锻造为重点,组织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线上线下培训项目。各学院要建立“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推荐”一体化帮扶机制,优先组织困难毕业生群体参加职业培训,根据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举办形式多样的就业能力提升活动,帮助学生拓展职业视野、了解行业发展和岗位要求、不断提高困难群体毕业生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四、信息反馈

(一)完善就业进展材料报送

实现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就业反馈等服务查询工作,及时汇总、通报最新就业进展情况,11月至次年3月为月报,每月25日前提交就业证明材料;4月至7月为周报,每周四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单位就业进展情况;8月为日报,每天报送就业最新进展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加强就业统计管理规范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数据核查工作,健全辅导员采集信息、学院审核、校级复核的就业统计管理机制。各二级学院、北海校区要严明就业统计纪律要求,注重就业统计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对毕业生就业材料进行 100% 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五、奖惩机制

(一)完善就业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发挥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梳理与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有关的网络热搜、舆情热点、信访案件等,及时回应关切,逐项排查化解,防止负面炒作,坚决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二)开展就业绩效考核

把就业工作成效作为本院(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制度,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各二级学院、北海校区可结合部门实际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和奖励,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教师职工积极性,形成做好就业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健全就业保障机制

落实“经费、人员、场地、机构”的“四到位”就业保障,将就业工作与招生指标分配、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挂钩,设置就业工作专项奖励,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以此为基础,在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绩效分配、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就业工作表现优秀的教职工更多优先考虑。

(四)实施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引导就业工作人员将重心放在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上,确保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就业数据真实有效。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就业统计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在抽查督查或群众举报反馈中查实存在就业数据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就业规定、违反教育部要求的“四不准”问题情况,对相关学院和工作人员实行就业工作一票否决,并坚决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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