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院招生计划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本院该专业招生人数 | 推免拟录取考生数 | 备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0 | 全日制 | 70 | 0 | 招生计划数为预计数,可能因生源情况、复试录取工作实际动态等因素进行微调,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实际拟录取公示的数据为准。 |
二、 本院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总分 (含加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 | 备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0 | 311 | 37 | 56 | 51 | 普通考生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0 | 257 | 37 | 56 | 1 | 双少生 |
三、 学院复试形式、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
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复试专业课笔试考核(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复试专业课考核科目及参考书籍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复试专业课考核科目与初试科目原则上不能重复。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面试时间约2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一)外语听说能力。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以笔试方式进行,每门90分钟。
四、 复试差额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本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 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50%+(复试专业课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50%
六、 复试流程安排
复试流程包括:复试缴费、复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见各批次复试安排。
1.复试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请所有考生在核实确认已获得复试资格(以公示的复试名单为准)后,再进行缴费。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2.复试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见附件2),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1.考生应提前10分钟到达候考教室,按指定位置等候。如考生未能及时到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
2.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超过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3.如开考后直至学院复试结束一直联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4.对考生身份存在疑问的,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5.复试小组成员和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否则学校有权追究考生或复试小组成员责任,并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八、 录取排名说明(含不予录取的情况)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录取时考生分批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完整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足60分者;
(5)未经招生单位公示者不予录取;
(6)存在其他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九、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地点:花江校区文科楼201
电话:0773-2310263 联系人:孟老师
十、其他补充说明
1.本学院调剂相关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