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六条的规定,学校师生在执行学校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因此,本校师生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应该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专利权人”应该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利权归学校所有。
专利申请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也可由发明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学校师生在办理职务申请时,可以由发明人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使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为申请人的账号,以“法人登录”途径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
由于专利申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并且为了遏制“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学校配备了专业人员管理平台账号,同时为全校师生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咨询服务。
我校发明人如需使用该账号自行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l 业务受理:进入学校“智慧校园”一站式服务大厅,网上填写《专利申请业务服务申请表》。待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打印好的申请表前往办公地点办理相应业务。
l 办公地点:花江校区图书馆一楼C105,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3-2291909。
l 收费标准:全校师生免费,不对外服务。
l 业务简介:专利查新是依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查新点,通过联机检索和手工检索方式对其检出的文献进行综合分析,查证其新颖性并做出结论。
l 业务受理:参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查新规范与流程受理。
l 收费标准及服务周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查新相关标准执行。
l 业务简介:为全校师生提供专利撰写质量评估、新创性分析、专利申请评估、高价值专利评估等专利业务咨询服务。各项服务主要包含的咨询内容详情如下表:
方案及内容 | 专利撰写质量评估/咨询 | 新创性 分析 | |
咨询内容 | 非正常申请(专利检索) | √ | √ |
专利撰写质量 | √ | √ | |
新颖性 |
| √ | |
创造性 |
| √ | |
实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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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建议 | √ | √ | |
挖掘布局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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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提供文件 | 技术内容 (没有形成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
| √ |
专利申请文本 (已经形成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 √ | 可选 |
l 业务受理:进入学校“智慧校园”一站式服务大厅,网上填写《专利业务委托意向书》
l 办公地点:花江校区图书馆一楼C105,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3-2291909。
l 收费标准:根据检索的难易程度不同,具体价格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收费标准参照科技查新标准。
l 咨询周期:根据检索的难易程度不同,具体时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l 业务简介:通过当面咨询方式,为师生提供专利检索资源、专利申请程序、专利下载、特定专利检索、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同族专利信息检索、专利引用信息检索等问题的解答服务。
l 收费标准:根据检索的难易程度不同,具体价格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收费标准参照科技查新和查收查引标准。
l 咨询周期:根据检索的难易程度不同,具体时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l 办公地点:花江校区图书馆一楼C105,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3-229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