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使用与管理

作者: 时间:2026-07-17 点击数:10

 1. 实行年度资助基金,课题资助以一年为单位,具体资助金额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在申请日期前及时公布在实验室网站上。一年以上的课题,将根据进展情况及学术委员会年度审核意见,批准下一年度经费数量。  
 2. 实验室课题基金的开支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助和课题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测试费、专用小型仪器及设备购置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科学考察、科研、评审及鉴定费用。
 (3)科研人员的科研津贴、补差工资、加班费、差旅费等。  
 (4)客座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等,标准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5)使用开放实验室内公共设施、大型设备应交纳的运行费、折旧费等。  
 3. 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每年末应与年度进展报告同时进行结算,结余可跨年度使用。课题结束时经费节余由课题负责人掌握用于其他研究,因故中止课题所余经费如数上缴实验室。  
 4. 项目资助资金按年度拨付,对一般项目,首年拨付 40%,年度检查合格后再拨付下一年度的经费(40%),通过结题验收后再拨付余下的 20%。对重点项目,首期拨付30%,年度检查合格后,分别按 30%,30%的比例进行年度拨付;课题验收通过后拨付余下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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