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协议书》的发放流程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广西区教育厅统一印制,我校于每年9月份统一发给当届毕业生,每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的换发流程
(一)因毕业生违约换发《就业协议书》流程:
本人携带《申请表》、原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原件)、新签约单位出具的录用函(原件及复印件)、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换发业务,毕业生违约情况在学校就业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限办理一次。
(二)因用人单位违约换发《就业协议书》流程:
本人携带《申请表》、原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原件)、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换发业务。
(三)未正式签约申请换发《就业协议书》流程:
本人携带《申请表》、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换发业务。
(四)遗失补发《就业协议书》流程:
本人携带《申请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发业务,需在学校就业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注:《申请表》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换发就业协议书申请表》,需经所在学院核实同意后,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学校有权利,并且有义务监督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履行协议的情况。对于无特殊原因、无正当理由而任意违约的毕业生,学校将为用人单位保留向毕业生追究违约责任提供证明材料的权利。
(二)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不得擅自交换使用就业协议书。
(三)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相关材料不全的违约申请不予受理。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另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2日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换发就业协议书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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