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四川大学教师王某某科研失信等问题
2026 年 2 月,四川大学某课题组多名在读硕博研究生联合举报王某某,并制作了长达 83 页的 PDF 材料作为依据,指控内容涉及学术不端、侵占经费、师德失范等。
针对王某某相关问题的反映,四川大学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通过与师生访谈核实、专家深度查阅审读、项目经费审核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
经调查,发现王某某存在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违规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的科研失信行为。反映的 28 篇论文中,6 篇论文存在问题,其中 4 篇论文存在伪造或篡改图片数据问题(其中 1 篇论文还存在图片重复发表和不当署名问题),2 篇论文存在图片数据重复发表问题。此外,在王某某发表的其它未被反映的论文中,还发现 1 篇论文存在图片重复发表问题,1 篇论文存在不当署名问题。在上述问题论文中,2 篇为期刊论文,6 篇为会议论文。王某某同时存在未履行相关学术会议的服务采购手续,会议结余经费未交回学校;违规套取科研经费 1 万元;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沟通方式失当,与部分学生矛盾突出等问题。
四川大学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及学校相关规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决定对王某某做出如下处理:
1、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特聘研究员降为特聘副研究员。
2、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
3、取消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项目等的申请资格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