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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 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通知

2021年03月22日 18:02  点击:[34]

为弘扬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树立当代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励志典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决定开展2021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曾获得学生资助政策帮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2016年以后的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劳动实践以及扶贫攻坚、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励志事迹,在当代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二、推荐名额

在校生中每个学院每个年级可各推荐1人,毕业生中每个学院可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委进行差额评选,最终确定10名校级“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2000元,并最终推荐1名至教育厅参评全区100名“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评选。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将推荐给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和用于编印宣传资料。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采取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报送材料包括《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简介及事迹要求》(见附件3)。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25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所有照片和附件打包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2590270088@qq.com,邮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学院”。

各学院需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予以指导。

(二)所需材料

1.照片:学生个人2寸白底证件照1张;个人学习生活照2张(要求:像素清晰、仪态大方,照片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

2.学生信息:姓名、学院、专业班级、受助情况、人生格言

3.个人简介:不超过200字,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校、年级、班级,曾任职务、现任职务,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荣誉。所获奖项按照奖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照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4.事迹正文:1000-12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与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写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无需面面俱到,可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突出自身优势,体现其积极向上、自强进取的精神风貌;可用1-2个小故事或者事迹反映学生成长特点。

5.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的学院领导、学院学科带头人、导师、教师、辅导员对学生事迹或者学生个人进行精辟评述。注意写明师长的身份和姓名。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简介及事迹要求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简介及事迹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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