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桂电研[2007]1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4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4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长审批。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
三、验收要求
1、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文件表格下载”—培养相关 下载)。
2、整理经过编目的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教材,专著、教学课件、获奖情况、专利等。
3、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包括《项目结题报告》、经过编目的成果复印件、任务书、立项时填写的《立项申请书》。(1式3份)
装订顺序为:
①项目结题报告;
②项目成果复印件;
③项目建设任务书(原件);
④项目申请表(原件);
⑤项目结题小组验收评审表(待评审空白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对项目的前期材料均有存档,可到2411领取后装订。
4、2016年1月15日之前将结题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院,同时发送《项目结题报告》及其它相关结题材料电子文档至yjsjx@guet.edu.cn。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