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6-2017年度自选研究课题(教改项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6】6号)文件精神,请有意向申报此项目的老师在4月19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931077556@qq.com。(因一些学校收到通知较晚,故教指委将原定3月底上传的时间延期至4月20日。) 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附件一 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6-2017年度自选研究课题(教改项目)的通知
附件二 教育部关于做好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通知
附件三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6-2017年度自选研究课题(教改项目)申请立项书
研究生院培养办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