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学院2019 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桂电商[2020]13号)文件工作安排,我院2019级全体在校生已完成专业分流工作,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公示期3天(9月14日至9月16日),公示期满且结果无异议,则按该分流结果执行。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疑问,请署真实姓名在公示期间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分流结果将报送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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