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规范我院教工校外兼职行为,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桂电人【2017】40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且有兼职需求的老师,请在5月6日前,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表》交到院办进行登记,并报人事处备案。未按要求办理兼职手续,一经查实,根据文件规定进行相应违纪处理。
特此通知。
商学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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