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家馨同学学籍预处理的公告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桂电教【2025】27号)第九章第三十五条第(一)、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因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条件,拟予陈家馨同学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若对此结果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者,视为默认此公告及相关处理结果。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方式:0773-2675050。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处理原因 | 预处理结果 | 备注 |
1 | 1800800201 | 陈家馨 | 在校学习时间满未完成学业 | 退学 | 已与本人确认并同意 |
光电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8日

